各省市经销方案(2014) 经销商: 定金:批定金1万以上。结算方式:合作前面6个月款到发货,6个月后可以书面信用申请,信用额度是批定金的50%或者前6个月的平均销售额,(信用额度不很过月平均销售额的150%)。所授信用额度是前3个月的平均月销售额150%以内,如果销售额达不到资江可以降低经销商的信用额度。经销商每年12月31号前必须还清所有货款,第二年1月份再付批合同定金授信。奖励:季度月平均销售1万-2万奖励:1%;季度月平均销售2万上奖励:2 %;全年现金合作奖励:1 %。发票:终端销售产品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小本开发票的比例为年度销售额的50%,很过部分加收5%的税,价格:产品统一出厂价(不包含物流费用)。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