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商目的: 建立各省市性的营销网络,宣传环保节能的观念,向全社会提供好的节能产品,以争生物质再生能源行业的为目标,与各地经销商、社会资源有机地结合,秉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奋斗,共谋发展。 二、 经销商需具备的条件: 1、经营资质: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2、行业背景:具备锅炉、涂装、电镀、烘干、烤漆、压铸、燃烧设备、暖通、太阳能及热泵等行业背景为宜。信誉:信誉程度良好。 3、协作意愿:认同能诚的产品理念和能诚公司的营销模式。 4、渠道网络:在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的分销网络。 5、安装售后:具备专职的安装和售后服务人员。 三、能诚的经销商政策 1、价格体系:能诚公司制定各省市统一的经销价格。 2、渠道模式:原则上不设立省级经销商,主要设市(县)级总经销商。 3、物流运输:订单由公司代办托运,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4、安装和售后服务:由经销商承担当地的安装和售后服务,和公司共同打造能诚品牌。 5、付款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 四、 区域经销商应履行义务。 1、务必建立完善的市场销售网络。 2、不得将产品销售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 3、严格执行本公司品价格政策,对授权分销商的少售价进行定位、管理。 五、经销商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本公司授权地区经销与管理的权利,如未能支持经销区域内经营权,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策划和广告宣传提出建议。 3、有要求参加业务、技术、管理培训学习的权利。 4、可要求本地区市场不受到窜货冲击和价格得到保护。 5、合作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权。 六、优惠政策 能诚公司分批招商优惠政策 1、 于2013年12月31日(包含)之前,能诚计划在各省市范围内招商5个经销商,凡在规定日期之前成为能诚经销商的,公司给予相应的优惠,具体为:各经销商不用支付市场支持金,只需按照经销价购买一台能诚产品样机即可获得代理经销权。 2、 于2014年2月28日(包含)之前,能诚计划在各省市范围内招商8个经销商,凡在规定日期之前成为能诚经销商的,公司给予相应的优惠,具体为:各经销商只需支付一万元市场支持金,并按照经销价购买一台能诚产品样机即可获得代理经销权。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