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营销网络。各个省、直辖市、区代理商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各个省、直辖市、区代理商不得互销。 1、代理分为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经销商三级。 2、一级代理商负责的省、直辖市、区为基准,原则上每个省、直辖市、区内管辖的每一个城市多可以发展一家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则优而定,经销商不限。但二级代理、经销商必须报北京谐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同时一级代理商必须对二级代理、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如二级代理、经销商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其责任均有一级代理商负责,并承担由二级代理、经销商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 有一级代理的地区,谐绿公司及其它省市区的代理商不再直接销售产品。 4、一级代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分销商,价格、售后服务要遵从谐绿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否则,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售后服务质量无法支持等后果的,由一级代理商负责,同时谐绿公司有权收回在当地的授权。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