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规定
1.在同一城市连续两年销售额的经销商,诚实守信并有**的实力,在当地防水行业内具有**的影响力,可申请为我司在当地的代理商。其他单位或个人预交10万元支持金,并承诺地级城市年销售额很过一百万元,省级城市年销售额很过三百万元,公司通过考察其确实有实力的也可授权其为该地区的代理商(注:如一年内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支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降为经销商;如一年内完成销售指标的在该年底结清货款后立即退还支持金)。
2.我司对各地各地代理商实行整体的代理价。
3.地市级代理商必须每年销售额很过一百万元,省级城市代理商必须每年销售额很过三百万元。如果达不到销售指标的将自动降级为经销商,取消代理商资格待遇。每个地级城市只设立一个代理商。
4.代理商有权在本区域内设立经销商,待遇与公司直辖经销商同等。
5.小本为代理商制作门头广告招牌(内容须由公司设计)。
6.地市级代理商年销售额很过三百万元公司给予1%的奖励奖励;省级城市代理商年销售额很过六百万元公司给予1%的奖励奖励。
7.小本为代理商制作自己的网站与公司官方网站形成链接,同时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刊登代理商的联系方式等宣传信息,便于代理商开发当地的客户。
8.小本为代理商常年提供宣传资料、样品、广告衫等。
9.小本为代理商提供产品施工培训,每年为代理商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常年小本提供技术咨询和辅导。
10.小本招待代理商带客户来公司参观、考察。
11.为代理商提供广告支持。例如公交车广告、地铁站牌户外广告、电视媒体广告等,但广告内容须公司提供,原则上是代理商出50%广告费用,广告费发票需开天骄公司名称并交公司保存。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