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是各省市电光源行业大型骨干企业,批准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享有自营出口业务经营权。自一九九少年以来,公司连续被评为各省市经济效益佳的5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各省市电器及机械制造业实力名;是各省市电光源行业中规模大、质量好、创汇、效益佳的外向型企业;1997年入选各省市轻工业十强,1999年、2000年、2001年、2003年、2004年连续六届被上海亚商、中证报评为中国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2008年全年完成光源产品总产量10.82亿只,比上年增长8%;主营业务收入16.89亿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5.64%;出口创汇达到 8706万美元,增长了19.98%;光源产品总产量、出口创汇、净利润、人均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各省市同行位。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