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论一、 项目名称 中国(北京)居庸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 二、项目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居庸关长城 三、项目性质 非物质文化保护、研发、培训、教育、宣传基地 四、项目承办单位 北京居庸山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五、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 1、法规规范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2、标准 原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发改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相关条例与资料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07]51号) 《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六、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对“中国(北京)居庸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进行可行性研究。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迫切性、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分析研究,为投资决策部门和承办单位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2.项目建设地址 本基地占地约5000亩,紧临居庸关长城,南临高速公路,距京昌八达岭高速公路居庸关出口仅5分钟车程。基地内四面环山,山势秀美,植被丰富,空气清新,为天然氧吧,自然与人文景观相辉映,必将成为吸引客流的主要优势条件。“不到长城非好汉”,一年四季中外游者很多,而且交通十分便利,从二环路德胜门经京昌八达岭高速公路到此地约40公里,驱车约有30分钟的路程。四面环山、山间环抱良田、植物茂密、泉水潺潺、**难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的佳地。 3. 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以抢救、保护、展示、传承、弘扬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事业理念,是集代表性、真实性、性、直观性、艺术性、体验性、互动性于一体的,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演艺、制作和经营、学研和交流、教育和培训为核心内容并与旅游业态相融合的复合型文化旅游区。 按照“传承历史文脉、保护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方式、守望精神家园”的原则,示范基地建设将坚持“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与产业化相结合、与市场化相结合”,着力打造成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人文和自然交相辉映的示范基地。建成后的示范基地将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各省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体验示范基地、文化旅游基地。 4.项目投入总资金和效益 项目规模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预计年均综合收入达到4000万元,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上缴各种税金500万元。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①总投资收益率:50% ②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50% ③财务净现值FNPV(税前):2000万元 ④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35% ⑤资本金净噌噌往上窜:35% ⑥投资回收期(税前):Pt=3年 ⑦年均营业收入:4000万元 ⑧年平均利润总额:2000万元 6.结论 ①当前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难得时机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中国与地方政府对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重视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巨大的市场容量。当前政治经济环境下出游势头的迅猛发展,“非物质文化示范基地”的形成,使项目获得千载难逢的难得时机。 ②高明的战略及运营模式是非物质文化示范基地成功的基础 经过了近十几位导师对项目建设的时代背景、宏观政策、市场以及消费群体等的调研、分析与探讨,已经形成了从战略理念、战略定位、运作策略到运营模式等一整套创新的、系统的发展模式,特有的地域性使其具有发展性,因此它有条件成为中国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示范基地。将做大做强,可有力推动中国民间艺术的发展,立足都北京,面向国内外,带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 ③“天时、地利、人和”三个条件都具备 此项目建成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同时可以使这些濒危遗产得以传承,通过整合现有的制作加工作坊,使艺人们得以技术创新和交流。与此同时有利于促进国内外各国、各对人类历史文化的保护与珍惜;有利于活态地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与弘扬;有利于提升中国的“软实力”水平;有利于提升在保护、传承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各地内外的地位;有利于促进北京市文化产业战略目标。该项目的建设,必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名:北京居庸山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论一、 项目名称 中国(北京)居庸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 二、项目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居庸关长城 三、项目性质 非物质文化保护、研发、培训、教育、宣传基地 四、项目承办单位 北京居庸山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五、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 1、法规规范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法》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2、标准 原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发改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