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方需要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管理能力,热爱餐饮行业,具有创业热情,乐于接受总店及区域特许经营商的管理,遵守管理制度,积很参加总店的各项培训。 加盟方与李胖子驴肉旺烧总店之间是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平等关系。 加盟方自愿加盟并经总店许可后成立加盟店,经营李胖子驴肉旺烧。 总部将其拥有的商标、产品、商业秘诀、经营模式等以特许加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特许加盟店)。 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总店整体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总部**相应费用。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