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asonic 集团是国内外性电子厂商,从事各种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事业活动。1978年,中国行业实力品牌人参观了我集团日本电视机工厂。在双方会谈中,创业者松下幸之助表达了为中国做贡献的决心。随后,我集团进入了中国事业的起始阶段。在这几年中,集团一直致力于产品出口以及对中国工厂的技术合作,并于1987年设立了创新推出合资工厂。截至今日,Panasonic集团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含香港地区)拥有80多家企业、约10万员工(含※松下电工集团),事业活动涉及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物流、宣传等多个方面。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是1994年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与北京华瀛盛电器开发公司共同建立的合资公司,并于2002年实现了独资,主要负责开展家电和系统商品的批发和售后服务活动。作为中国地区投资性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还负责开展人才培养、财务、法务、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统括和支援活动。 “贯彻产业人的本分,谋求社会生活的改善和提高,以期为国内外文化的发展做贡献。” Panasonic创始人松下幸之助在1929年制定了集团纲领。 上述引文总结了Panasonic的纲领以及整体企业哲学。我们的使命是通过事业活动提高各地内外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理解生产者的创业使命” 自从1918年创业以来,不断对产业人的使命及企业活动的职责反复深思的创业者——松下幸之助在1932年5月5日召集了当时的所有员工,强调了面向未来本公司务必实现的真正使命。那就是通过不断生产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他斩钉截铁地说:“例如,自来水经过加工的有价值的产品,但是即使有人擅自饮用路边的自来水也不会受到任何谴责。这里面就蕴藏着生产者的真正使命。换而言之,我们必须大量生产丰富的产品来使人们摆脱贫困,营造更为丰富美满的生活”,他的这一表态唤起员工的钦佩和共鸣。 “企业是社会的公器” qudao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