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蒙招商区域界定(1)一线市场界定: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直辖市以及各省会城市(2)二线市场界定:各省地级市及部分发达城市的县级市(3)三线市场的界定:各省县级市及县级城市。(二)、招商类型:专卖店(区域或城市代理)、经销店(单店加盟)专卖店:被授予某个区域或城市的品牌运作权限,在区域或城市内可开设多家专营店。经销店:以开店的形式加盟雷蒙照明品牌,只在围绕店铺的**半径内被授予品牌使用权限。(三)、招商数量设置根据专职灯具市场、建材综合市场、家居超市、商业街等集中区域数量来设置专营店:一线城市:对城市进行合理划分,可设2—3家的专卖店或4—6个经销店二线城市:对城市进行合理划分,可设1—2家的专卖店或2—3个经销店三线城市:一般设一家专卖店,或1—2家的经销店(四)、雷蒙招商政策详解(1)合同合作时间:所有代理或加盟合同一年一签;(2)区域保护:仅限于授权区域或专营店辐射范围的运作,有严格的市场保护;(3)进货政策:专卖店或经销店直接从公司总部进货;(4)支持金、加盟费政策:(1)雷蒙考察后现场签约**,免支持金。(2)小本赠送店内展柜、展板和货架,开业物料小本支持(装修支持)。(3)广告奖励支持,地方广告的物料和费用支持。(4)开业活动策划支持(可申请专人现场指导)。(5)调换货支持(不影响二次销售),终止合作回收全部库存(保护条款)。(6)工程资源支持(资质提供,标书制作,工程投标,样品提供,产品报价)。(7)区域经理协助渠道建设。(8)雷蒙市场督导或区域经理协助渠道开拓的营销培训。(9)月终和年终奖励支持。(10)加盟商享受优先取得区域代理权。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