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承认、遵守相关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交易中心发布的业务规则、相关的规章制度 并且符合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申请成为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经交易中心核准批准; 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以内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及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受托经纪业务的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办公场地,且面积不小于500平方; 公司从事过金融行业满3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0万人民币; 公司有本行业清晰的发展规划,拥有自己的商业模式; 不能以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名义运营别的平台,严禁设立盘中盘。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