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销商应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销售网络和完整的销售队伍,了解相关产品的各项情况。 2、在当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满足我们区域经销商授权标准。 二、经销商所获得的权利: 1、在该城市或该区域销售。 2、拟定全套销售方案及销售途径,提供全套技术支持。 3、定期与公司沟通,反馈信息,商讨对策,维护公司和商家利益。 4、我们将定期派专员到各省市各区域市场进行指导和慰问。 三、厂家办事处所需要的条件: 1、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暖通行业渠道销售团队以及2年以上销售经验。 3、有一定囤货能力(小囤货量不低于10万元)。 四、办事处所获得的权利: 1、厂商负责引导,培训,学习专职渠道销售模式。 2、厂商负责在官网上面推广本地区办事处。 3、一旦本地区办事处成立,本地区所有事宜以及权利由办事处负责,厂商没有权利执行。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