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必须为维迈会员,并持有有效*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申请者必须有店铺所在地的户籍及暂住证或以下任何一项证明: a)提共在当地居3年以上的证明,如激费的单据等。 b)配偶是当地户籍 c)有当地的房产证 d)有3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3,申请人及联合申请人年龄介于23(足岁)-65岁之间,拥有良好形像及信用,公司拥有的审核及决定权利,无需向任何一方公开审核过程或理由 4,达到维迈少售店店长的申请资格积份(200积份),并成功通过维迈少售店店长的培训及考核测评。 5,需提供基本支持金5万元(基本支持金为无息之保)。 6,申请者必须有至少一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7,申请者必须为全职投入,且有合资格的联合申请人共同运营。 8,申请者必须与本公司签订相关合约文件,公司有权对申请者所提交各项资料及资格,做终的审核之权利。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