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商必须是有合法经营权的法人和自然人。
2、形象展示厅或经销网点面积在40平米以上。
3、合作营销方式以“我供您销”的模式为主。
4、规范代理区域为属地是县级或县级以上城市的范围。
5、具有**的经济实力基础,可一次交纳所有的加盟费。
6、格守商业诚信规范,严守专职技术机密。
7、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支持客户满意。
8、有**的市场操作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
9、从事家居饰品相关产品销售的经销商优先。
10、接受我司的管理,参加统一培训,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