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总代理合作条件: 1、充足的资金实力:80-万(根据市场而定); 2、必须提出市场拓展构思或计划书; 3、在经营管理上必须按公司的管理制度、经营手册进行专卖店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监督指导; 4、加盟店必须按要求参与总部统一安排的新产品推广,广告宣传,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5、须支付相应合同支持金5万; 7、按公司要求统一店铺形象; 8、有品牌招商旗舰店;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