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加盟商必须为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2、应具有开发相等加盟店所必需的资金、商用店面或其他资源; 3、加盟商需具有正确的投资观念、良好的心理素质、积很的思想认识及一定的风险投资意识。 二、经营共识 1、热爱并愿意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2、认同欢乐渔村饮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设计理念、品牌风格; 3、乐于接受欢乐渔村总部的管理,认同总部统一的运营管理模式,并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善意见; 4、愿意接受欢乐渔村总部的各类培训并积很协助总部派遣人员的工作; 5、对欢乐渔村的经营规章条例予以认同并积很执行; 6、对欢乐渔村加盟店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予以认同。 三、培训学习 1、积很接受欢乐渔村公司品牌文化、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技术服务等培训内容; 2、积很配合总部派遣人员对店面人员进行的有效培训工作; 3、积很参加总部所举办的强习课程; 四、品牌传播 1、积很担任贯彻、传播、推广欢乐渔村品牌的任务,能够及时发现信息并及时报以总部; 2、积很协助欢乐渔村总部对店面进行的相关宣传、营销活动; 五、管理能力 1、具有企业家的执着进取精神和艰苦创业精神;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独立管理能力及协调能力; 3、以加盟店经营为事业目标,支持有充足的时间及精力,投入到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 4、在店面管理中,不断学习以提升自我管理素养,积累经营实践,以加盟店经营日趋完善而不懈奋斗。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