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的条件,诚招各省、市(县)级代理: 一、总代理应具备的条件: 1、须是合法经营许可的法人或自然人; 2、须具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能力,一定的销售能力和专卖店网络拓展能力,有长远发展眼光; 3、须配置适当面积的厂房、专卖店(产品展示厅)和相关人员; 4、 须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资信信誉,支持完成签许的任务量。 二、经销商应具备的条件: 1、须是合法经营许可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长远发展眼光,具备一定的经营策划和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合作心态和良好的资信信誉; 4、须有20平方以上的专卖店(产品展示厅)和相关人员; 三、加盟政策: 根据加盟区域,可获得省、市(县)级市场的经营权,总公司品牌、技术、使用权,后续新产品经营权。 四、价格优势: 各系列产品型材均由公司铝厂自行生产,不经过经销环节,各省市价格供应,以使经销商获得更高利润。 五、享受权益: 1、区域保护权:严格保护您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权,总公司依据地区确定和发展加盟总代理及经销商,总代理可以自主发展区域下面二级经销商。 2、费用返还权:所在区域年度完成一定的业绩,可获得总公司的区域奖励。 六 、对代理商及经销商的支持: 1、提供专职的销售、技术、安装培训(代理商派2-3名人员到总公司培训); 2、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资料,并为代理商、经销商设计形象专卖店。 七、以上所有条例解释权归本公司。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