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特公司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是目前中国实力的木地板制造商之一,专职从事实木地板、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及多层实木地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惠尔”品牌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品牌500强”,品牌价值达到21.37亿元,在整个地板行业名列前茅,更进一步奠定了“惠尔”——中国木地板的基础。 作为我国木地板行业十一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一直是行业技术、花色研发的引导者,并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拥有圆弧锁扣、外置塑料锁扣、12mm短周期贴压等多项技术。2008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在南京投资近1.2亿人民币建立生产基地,占地3万多平方米,年生产能力可达900万平方米。生产设备均来自德国豪迈、德国贝高、德国蓝帜等企业。生产制造基地恪守“质量为纲”的生产理念,对原材料从进厂到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抽查和监督。 公司拥有健全的国内、国内外营销和服务网络。目前已在各省市建立了32个省级营销(管理)中心及1多家统一授权、统一形象的惠尔产品专卖店。同时,产品已销往美国、俄罗斯、印度、德国、韩国、保加利亚等二十九个和地区。 公司先后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国环境标志”、“欧盟CE认证”、“FSC国内外森林认证”等10多家权威机构认证与审定;获得“中国诚信企业”、“江苏省产品”、“江苏省质量诚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南京市质量奖”、“南京市产品”等多项荣誉。 惠尔将立足国内外,让消费者享受环保、健康、具有创造力的高质量森工一体化产品,奉承责任、使命、为员工、股东回报利益化,成为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森工一体化产业集团。惠尔品牌合作体系及项目投资方案 1、合作分享有: (1)、区域内品牌运营;(2)、区域内市场的开展和管理;(3)、区域内二、三级分销渠道的建设和管理;(4)、惠尔总部惠的政策支持。2、运营商必要条件(1)、运营商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足够面积的库房,从事过其他地板品牌及其他装饰材料的销售;(2)、具有基本营销常识、现代营销理念及销售网络(能辐射到周边地区)或终端用户网络;(3)、具备市场管理能力,有一支销售、服务团队,具备市场开拓、维护、服务的能力;(4)、有良好的资信度;(5)、运营商的思想、理念、管理、执行力、决策能力,理念上必须与公司保持一致;(6)、运营商必须在当地两个以上主流市场拥有创新位置店面,面积在150m2以上,并能按照惠尔总部的要求进行装修,建成惠尔专卖旗舰店。3、品牌加盟支持金管理办法:(1)、合同签订3日内,运营商须向总部交纳相应额度的品牌加盟支持金;(2)、该支持金主要用于总部对运营商市场经营行为规范的制约管理,有力保护各地市场运营商的权益;(3)、总部支持该支持金专款专门设计,在运营商未违反合同约定,在协议终止并不再续约时且在协议终止后六个月,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情况下给予返还;(4)、运营商若肆意降价,扰乱市场运营价格,总部有权扣除市场加盟支持金;(5)、运营商不得低于公司建议少售价销售,可根据各地市场情况经惠尔总部书面同意后适度提价。4、奖励政策(1)、运营商在同意**批公司规定的提货款金额后,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让利措施;(2)、公司将根据运营商的旗舰店的位置及面积大小给予相应额度的装修支持,位置及面积与装修支持金额成正比,上述费用不纳入全年广告费用中核算;(3)、公司将根据运营商的销量给予相应的广告支持;(4)、运营商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季度、年度销量时,公司按统一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很出部分将按照很出的额度给予不同程度的重奖;(5)、公司鼓励加盟商进行公司化操作,设立办公场所,并组建团队,公司可给予加盟商办公场所费用支持;(6)、公司给予大型开业活动的优惠支持。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