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代理政策 A、实行区域城市代理制。垄断经营区域市场。 B、先款后货。代理商可在产品保质期满三个月前,根据区域产品走势,等额换货。 C、支持金在合作期满退还,前20个区域代理商减收支持金。 D、完成本年度任务,按3%奖励代理价产品,完成年任务很出的部分,按照8%奖励代理价产品。 2、代理条件 A、具有固定的经营场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