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成立于1958年,是各省市电光源行业大型骨干企业,**批准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享有自营出口业务经营权。自一九九少年以来,公司连续被评为各省市经济效益的5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各省市电器及机械制造业名;是各省市电光源行业中规模、质量、创汇、效益的外向型企业;1997年入选各省市轻工业十强,1999年、2000年、2001年、2003年、2004年连续六届被上海亚商、中证报评为中国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2008年全年完成光源产品总产量10.82亿只,比上年增长8%;主营业务腰包不瘦16.89亿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5.64%;出口创汇达到8706万美元,增长了19.98%;光源产品总产量、出口创汇、净利润、人均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各省市同行位。在全行业中也是先吃螃蟹一家能与国内外三大照明公司(美国GE、荷兰PHILIPS、德国OSRAM)产品竞争的工业企业。公司以生产制造各种电光源产品为核心,主要分为民用灯、机动车灯、气体放电灯三大系列,40%的产品出口到欧美、东南亚等20多个和地区,国内市场以广东省为根据地,到处可见“佛山照明”产品,在国内其它省份及地、县级城市已设立销售网点2000多家,我公司生产的各系列产品以高质量、低成本和合理的售价震撼各省市市场博得了客户的好评,其中“”商标被评为中国,在国内、国内外市场上均享有“中国灯王”的美誉。公司拥有国内外产品技术及高素质的销售队伍,具备完善、效果的运作系统和生产管理体系,致力国内外电光源市场开发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创新的产品及服务。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