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政策
1.加盟合同期限:三年。
(注:合同期满续签不再收取加盟费)
本加盟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010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加盟合同》的意向客户,仍按老的加盟政策收费。
但需要填写《加盟申请表》和《选址意向书》
2.加盟费:省会及直辖市一次性收取2000**;县地级市收取1500**
(1)现有加盟商同城开第二家店,加盟费减半
(2)2011年前原有加盟商再开“阿好坊”加盟店,加盟费减半
3.支持金:按加盟费同等收取,其中可动资金为50%,用于临时**货款及辅料款,
客户需在一周内将所动款项补足,合同终止时,由公司财务核算资金往来清单后将本款项余额无息全额还
4.市场管理维护费:200**/年(注:此费为单店年管理费用)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