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友阳光暖气片加盟条件:
一、经销合作形式
连云港崇州实业有限公司授权品牌区域代理权,经销合作商全额投资,设立暖友阳光暖气片专卖店并进行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形象上及经营上接受连云港崇州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1、具有较强的营销管理及市场运作能力,能组建的经营管理团队;
2、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
3、有良好而广泛的当地社会关系和行业资源尤佳。
二、店面要求
1、暖友阳光暖气片店面应位于当地主要建材集散地或大中型建材城;
2、暖友阳光暖气片代理商占地面积不得少于40平米;
3、选择有独立门头做专营店面。
三、各项支持
连云港崇州实业有限公司对暖友阳光暖气片代理商承诺当地特许经营,并提供四大支持:广告支持、样品支持、促销支持、装修支持。
四、合同签定
连云港崇州实业有限公司与经销商签定合同按自然年算,一年一签,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如经销商未达到暖友阳光暖气片的合作要求连云港崇州实业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经销商的一切合作关系。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