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当地市场大型促销活动支持政策,常规活动不低于两个月一期。 公司小本培训安装人员、导购人员、各级经销商并赠送培训资料。 公司提供专卖店形象设计方案,享受专卖店不惜重金装修补贴政策。 享受我公司年终奖励政策。 协助区域总经销商对二级市场的开发。
1、 经营资格: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店面要求:在当地主要建材市场内拥有较好位置的店面,必须要严格按南洋地板专卖店的设计进行装修。地级市:1个门面以上,门面规模应在80米以上。县级市:门面规模须在50平米以上。1个门面。必须要按南洋地板专卖店的设计严格进行装修,省级城市:2个门面以上,门面规模在㎡以上,其中拥有一个200㎡以上的旗舰店。3、管理能力:有良好的销售团队;能向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独立处理客户投诉;良好的区域市场管理能力。 5、品牌理念:有品牌产品代理经验,具有品牌经营观念,营销理念强,不盲目追求价格竞争有良好销技巧。 6、 服从管理: 1)能配合公司制定市场方案并予以执行; 2)认同并执行品牌统一化管理,认同南洋品牌价值; 3)建立符合规范标准的专卖店,必须执行品牌专卖制度,不在专卖店内销售假冒产品和其它品牌同类产品; 4)规范经营,不窜货,不搞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5)签订协议,并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7、本地资源:具有相应的地缘人际关系和客户资源。 8、人员数量:地级城市的销售、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达到10人以上;县级城市的销售、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5人以上;省级城市的销售、店员及后勤人员必须15人以上。 9、行业经验:有经商经验,尤以建材和地板行业经营经验为佳。10、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行业口碑,较高的综合素质,从不在销售中诋毁、贬低其它品牌。 11、缴纳相应数额的品牌支持金。省级地区:00元;地级地区:5000元;县级地区3000元。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