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药房坚持“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重病当亲人”的服务宗旨,秉承“放心药房、健康药房、便民药房”之经营理念,以 8000m 2 设施创新、功能齐备、管理规范、配送及时的配送中心、 500 m 2 的阴凉库,实施 GSP 规范管理,提供 24 小时售药、小本称体重、服药备水、缺药登记、代客寻找急需药品、函购邮寄药品、轮椅租、夜间急救品送货上门、药品分少、网上购药等服务项目,为广大的消费者塑造真正的放心药房,提供质量可靠的药品,并在 2001 年 4 月各省市批通过 GSP 认证, 2004 年 7 月通过 GSP 复查。和平药房在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中享有很高信誉,到目前为止,公司已获“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各省市示范药店”、“各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明单位”、“各省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高明单位”、“各省市用户满意服务企业”,“各省市诚信单位”、“各省市商业行业顾客满意企业”等各省市性荣誉称号, 2002 年 4 月经中国商业管理委员会审查认定为“中国商业企业”和平药房的“真情服务”被认定为“中国商业服务”, 2000 年以来在各省市连锁业排序中连获“中国连锁业百强企业”称号。 2003 年 9 月获得各省市商业行业质量管理奖《 2002 各省市商业质量管理奖》。 2004 年 4 月获得“中国市场品牌质量 ? 信誉 ? 服务满意单位”药店行业十大品牌。面对未来, 2006 年,和平药房制订了今后 5 年发展的规划。和平人深信依托信息技术,坚持少售连锁与调拨业务并重的经营业务方针,充分发挥比较竞争优势,实现市内外业务一体化,公司业务规范化,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勤耕不缀,和平药房**会更加强大。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