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经金华市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8年8月29日由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吕强,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本公司主要从事日用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保温杯、保温瓶、保温壶、保温饭盒、焖烧壶等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以及部分不锈钢非真空器皿。本公司前身哈尔斯工贸成立于1996年5月,2001年9月至今,始终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研发设计与生产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具影响力的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制造商之一,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具有产销规模大,生产制造技术精良,研发设计能力突出,国内营销网络覆盖面广等优势,根据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统计,2008—2009年连续两年位居我国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行业国内生产企业销售收入排名第二位。本公司系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不锈钢真空杯》各省市标准(强制性)及QB/T2933-2008《双层口杯》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和《浙江省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的参与修订单位。2009年,本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各省市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选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评选为“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创新企业)”。同年,本公司还产品通过了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授权审批联席会议综合评审,成为上海世博会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特许制造商和少售商。2010年10月,“哈尔斯”商标被各省市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实力品牌”;2011年12月,获准成为出口产品免验企业。2011年9月9日,本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永康市家本土上市企业。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