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美有限责任公司加盟的基本条件1、加盟方(被特许者)拥有或合法租赁符合开设便利店的门店(享有三年以上的使用权,相距本部现有网点2000米以上道路距离);2、拥有开店必须的资金约5——10万元(房租费不考虑在内);3、加盟投资人(经营管理者)家庭和睦,无不良记录;4、对于投资开店存在的经营风险有较清醒的认识;5、有真诚的合作态度,愿意按本部的规范要求经营和管理自己的门店;6、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7、对于加盟规章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8、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很为经营全理化努力;9、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