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加盟者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与营运管理条件;持有法律认可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品牌意识与长期发展眼光;具备创业精神与持久的干劲和毅力;具备良好的人缘与销售网络;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誉。
1、家纺或相关行业5年经验、较强的经营团队、完善的网络资源,认同飞利弘的品牌和经营理念;
2、不少于10㎡的飞利弘陈列专区(高柜或中岛)
3、省级代理1年内必须在全省范围县市级城市开设分销网点12家;地市级代理1年内必须在地区范围内县级城市开设分销网点6家;大城市代理1年内需在全城范围内开设分销网点3家。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