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一: 省代理商经营条件(批30万,合同支持金2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省代理商必须具备良好的品牌经营理念与的终端经营管理能力;认同“Minigaga(迷你格子)”品牌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省代理商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
3、省代理必须有市场客户资源,客户资源必须是经营品牌的;
4、省代理商必须有办公机构:包括办公场地、设备、电脑、30平方米以上的形象展厅或旗舰店、仓库;
5、省代理商必须有开发与维护终端的能力与相应的职能机构:包括的市场拓展人员、客服人员、终端陈列与培训人员,以及有财务结算功能、物流功能等职能与服务能力。
6、省代理商必须有区域规划能力、区域管理能力和公司化运作管理能力。
7、合同年内必须开设到8家专卖店和两家自营店。
二: 市代理商经营条件(批10万,合同支持金1万,免品牌使用费及加盟费用)
1、市代理商必须具备良好的品牌经营理念与终端经营管理能力;认同认同“Minigaga(迷你格子)品牌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市代理商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
3、市代理商必须有开发与维护终端的能力与相应的职能机构:包括的市场拓展人员、终端陈列与培训人员,以及有物流功能等职能与服务能力。
4、合同年内必须开设到三家自营店。
三:终端加盟经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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