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维集团”)是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其前身是国营北京有线电总厂(国营第七三八厂),成立于1957年,是各省市“一五”计划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曾研制生产了我国实力部自动电话交换机、实力台电子计算机、实力台银行自动柜员机(ATM)等高科技产品。五十多年来,兆维集团承担了一大批各省市科技研发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为我国工业的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1997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批准,改制成立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兆维集团注册资本88311.033万元,拥有四家分公司和一个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参控股企业20多家,并与中关村科技园电子城园区按照“一区多园”模式共同创办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兆维工业园”。此外,还与日本松下和美国康宁等跨国公司建立并保持着长期友好的战略伙伴关系。 2009年以来,兆维集团经过大规模资产重组和业务调整,目前已形成高科技产业和园区地产服务业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公司立足于通讯和计算机两大领域,大力发展自助服务产业和通讯网络产业,正逐步发展成为业界实力的,集自服整机设备制造、自服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及通讯网络系统集成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在园区地产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已建成兆维工业园和天津分园两个园区。其中,兆维工业园占地近13.5万平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米,已发展成为以科研咨询、金融证券、电信数据、商贸物流和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在新的发展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兆维集团将继续秉承半个多世纪积淀的优良传统,恪守“诚信、包容、创新、共赢”的企业精神,开放合作,务实进取,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迈入稳健、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