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8年,格凌兰品牌达成了“跃升新平台、品牌新起点”的目标,为了使丹麦格凌兰品牌连锁事业在大中华区更稳健的发展,经过资产重组,格凌兰品牌所在的欣澳公司由香港奥玛国内外集团全资收购跳高股份,并入集团管理,作为格凌兰新的生产基地——大澳工业园的建成,实现了格凌兰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并且奥玛集团旗下的大澳研发团队和澳世传媒等资源整合,都向格凌兰中国运营机构输入优势资源。综上所述,格凌兰所拥有的集团背景和资源强强联合的优势是其他个人护理品牌所欠缺的。历经近三年的市场积累,通过系列卓有成效的品牌文化的培植和营建工作,来自丹麦的格凌兰正以全新的姿态,高举“让身心享受贵族式呵护”的旗帜,并以“整店输出”的市场经营理念、全方位立体宣传推广形式及物很所值的促销支持使格凌兰连锁专卖迅速占领市场,目前,我们已经构建起了完整的格凌兰各省市销售网络,并且借助各省级代理商的发展势力在各省市各大城市建立百余家的商场专柜。公司旗下运营的300多家格凌兰商场专柜及专卖店遍布中国20多个省市和直辖市的中商场、大型连锁超市及其他席商圈。北京、浙江、天津、上海、广东等地区陆续都拥有10家以上的商场专柜及专卖店,格凌兰个人护理专卖陆续进驻王府井、家乐福、**、银座商场、华润万家等国内外国内的大中型连锁商场卖场。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