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总局对老娃子火锅进行了商标注册(注册号1507951),为我们老娃子日后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品牌的支持。2000年成为中华各省市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会员单位,2006年辽宁电视台授予老娃子火锅3.15活动代表单位,更在2006年9月被沈阳市局评为“沈阳市商标”,并建立了公司网站,注册了通用网址、中文域名与短信网址。2008年12月被评为“辽宁省商标”,其中我们重庆店成为重庆火锅协会理事单位。到2009年10月止,共发展连锁店50余家,长春直营店7家。总营业面积25000平方米,员工总人数1500余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50余人。
公司董事长,下设总经办、办公室、加盟部、人力资源部、营运部、物流部、财务部、底料加工厂等多个部门。老娃子人本着诚实做人、奋斗创新的精神来打造强势品牌,用我们执着的创业精神改写今天的历史,去追求明天的梦想,去铸就明日的辉煌!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