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中国餐饮连锁企业国内外化发展的先导性国内外企业,创建于1982年,在集团董事局主席廖长光先生及总裁何永智女士的行业实力品牌下,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经过22年发展已成为集餐饮服务、宾馆旅游、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物流配送、服装制作、食品加工、文化教育、高新科技等多行业为一体的跨国集团。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企业资产总额达6亿元,年销售收入很过24亿元,员工1.8万余人,特许加盟企业300多家。
集团公司荣登中国私营企业500强、重庆100强企业、重庆私营企业50强、中国特许经营100强、中国餐饮百强企业、中国好特许品牌、重庆**企业,中国农业银行aaa级资信企业,并被重庆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重庆市三十家优势扩张型企业”。2003年第四界届、2004年第五届中国美食节获得“国内外餐饮名店”、“中国名火锅宴金鼎奖”等10多项大奖。
企业创始人,集团董事局主席廖长光先生、总裁何永智女士在搞好企业发展的同时还关注社会发展,致力于各项社会工作。董事局主席廖长光先生被推选为第九届各省市人大代表,中国联执委,任重庆市政协常委、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市私营协会副会长、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职,是国内外跨世纪人才金盾奖获得者;集团总裁何永智女士被推选为第八届、第九届各省市妇联代表,重庆市火锅协会会长、中国饭店协会火锅委员会主任、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先后荣获国内外文化名人成就奖、国内外女创业明星企业奖、各省市餐饮好企业家、重庆市届十大创新女性奖,并是“鸳鸯锅”、“子母锅”、“回转火锅”发明人。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