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理商的要求:
一、 招商奖励政策
1.1 销售公司向代理商下达年度合同任务,并作月度分解。
1.2 奖励标准(以实际回款为准,包装物运杂费按成本扣除不计奖励,奖励只能用于代理商提货,或由公司配送车辆。)
1.2.1 完成全年任务的 60% ,年返 5%
1.2.2 完成全年任务的 61% — 80% ,年返 7%
1.2.3 完成全年任务的 81% — % 以上,年返 10%
1.3 代理合同的签订以自然年为限,在合同期限到期时,由销售公司向各个代理商核算年度汇款总额及奖励总额。
二、 年终端销售支持
2 .1 代理商进驻当地核心卖场(大于 2000 平米)的进场费由销售公司支持。( 5000 元 / )或以区域代理商与卖场公司系统协商达成以后,厂商另行协商费用支持内容。
2 .2 代理商进驻卖场的导购员基本工资由销售公司承担。( 800 元 / 人 / 月,完成 5L × 4 壶, 45 件 / 月,大于 2000 平米卖场)
2 .3 陈列费用( 300 元 / 店 / 月)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