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鞋匠http://jiameng.qudao.com/project/37684.html 一、公司原则上确定一个市、县、镇或商场只发展一个加盟商。 二、特许经营权由总公司授予加盟商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加盟商享有本区域开设专卖店(柜)销售“老鞋匠”品牌系列皮鞋、皮具的经营权力。 三、总公司或办事处有责任协助落实专卖店的选址及市场调研工作。 四、“老鞋匠”所有专卖店、店中店,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的VI形象识别系统进行,以规范本品牌的主体形象统一。 五、装修费用由总公司、各省办事处、加盟商共同承担(装修费是指货架、水晶字、背景图)。设计由公司小本提供。 六、公司办事处小本赠送户内(外)灯箱片和宣传资料。 七、开设“老鞋匠”品牌专卖店必须严格遵守区域市场统一销售价,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以支持本品牌的商业信誉,但季末的统一促销除外。 八、为使“老鞋匠”品牌专卖店完善销售服务管理,加盟商应随时向公司或办事处汇报日常经营中碰到的重点问题,便于公司和办事处及时协助解决。 九、公司或办事处要定期助专卖店制定经营策略,完善购物环境,制定物流管理计划,组织销活动和店员培训,并满足加盟商所提供的合理要求。 十、为规范市场操作,达到连锁专卖的统一,签订合作从签约开始,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主张相互配合,灵活经营。 基本单店投资额50000-2000000
一、公司原则上确定一个市、县、镇或商场只发展一个加盟商。 二、特许经营权由总公司授予加盟商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加盟商享有本区域开设专卖店(柜)销售“老鞋匠”品牌系列皮鞋、皮具的经营权力。 三、总公司或办事处有责任协助落实专卖店的选址及市场调研工作...[详细]